字義溯源: |
命令,律法,吩咐,誡命,律例,規條,教訓.出自(6680*=吩咐). 這字著重於權柄,一般是指神,統治者,父母或教師.教師乃是箴言書中誡命的來源,卻從不說命令.箴言是父親教導兒女,去遵守其吩咐,這些吩咐都是源自神的誡命.這字也可用作要去遵行人之定例(尼10:32),或神的命令(尼13:5).神對摩西一切的指示,可歸納為摩西的吩咐(代下8:13),也說照大衛所吩咐的,就是照耶和華藉先知所吩咐的(代下29:25).這字在特殊的情況下,可作特殊的使用(瑪2:1),但有時就看作神的命令,有永遠的原則性的(撒上13:13).順從神一切的吩咐,在亞伯拉罕身上是一個蒙福的見證(創26:5).人所當盡的本分就是敬畏神,遵守他的誡命(傳12:13).其實,耶和華的命令清潔,能明亮人的眼目(詩19:8),所以我們絕不可將神的話語,當作人的吩咐來領受(賽29:13).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