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.音譯: |
ƒl£skomai 希拉士可買 |
詞類.次: |
動詞 2 |
原文字根: |
和解. 相當於: H3725 H5545 |
字義溯源: |
和好,和解,安慰,贖,獻上挽回祭,開恩可憐;源自(2436*=歡愉的). 人有罪,不能見神.當主耶穌為大祭司,獻上贖罪羔羊,就是他在十字架上的死所表明的,亦即(來2:17)所說的:基督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,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.使蒙恩的人得以與神和好(西1:20). 參讀0600同義字 |
譯字彙編: |
1) | 獻上挽回祭(1) 來2:17; | 2) | 開恩可憐(1) 路18:13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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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節彙編 (G2433) |
出現次數: |
總共(2); 路(1); 來(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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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 18:13 |
然而這稅吏遠遠的站著,斷不敢舉(那些)目望(那)天,只捶著自己的(那)胸說,神阿,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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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 2:17 |
所以他該凡事與那些弟兄相同,為要在對神那些事上,成為慈悲和忠信的大祭司,為那些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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