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.音譯: |
œnocoj 恩哦何士 |
詞類.次: |
形容詞 10 |
原文字根: |
在內-有了. 相當於: H1818 |
字義溯源: |
有責任的,有罪的,難免受審,難免,干犯,擔當,受,該;源自(1758=壓抑);由(1722*=在,入)與(2192*=持)組成. 參讀0266的比較 |
譯字彙編: |
1) | 難免(4) 太5:21; 太5:22; 太5:22; 太5:22; | 2) | 該(2) 太26:66; 可14:64; | 3) | 干犯了(1) 雅2:10; | 4) | 受(1) 來2:15; | 5) | 擔當(1) 可3:29; | 6) | 干犯(1) 林前11:27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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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節彙編 (G1777) |
出現次數: |
總共(10); 太(5); 可(2); 林前(1); 來(1); 雅(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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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 5:21 |
你們聽見有對那些古人的話說,不可殺人;所以凡是殺人的,難免要受(那)審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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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 5:22 |
只是我告訴你們,凡有誰無故地[欽定本加有此字]向他的弟兄(那)動怒的,難免要受(那)審判;無論何人若對他的弟兄說拉加[意為:廢物]的,難免要受(那)公會審判;無論何人若對弟兄說摩利[意:愚笨],難免要入(那)地獄的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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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 26:66 |
你們以為如何?他們就回答說,他是該死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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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 3:29 |
然而凡是褻瀆(那)聖(那)靈的,不得赦免直到那永世,乃要擔當永遠的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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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 14:64 |
你們已聽見這僭妄話;你們看看如何?於是他們都定他有該死的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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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前 11:27 |
所以無論何人,不按理[或:不配地]喫(那)主的餅,或喝(那)主的杯,就是干犯(那)主的身和(那)主的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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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 2:15 |
並要釋放那些凡因死亡的恐懼,一[或:全]生在受奴役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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雅 2:10 |
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,只在一條上跌倒,就是干犯了眾條[或:全部]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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