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.音譯: |
mÒdioj 摩笛哦士 |
詞類.次: |
名詞 3 |
原文字根: |
配克(乾糧單位) |
字義溯源: |
斗;乾糧單位,約合三加侖. |
譯字彙編: |
1) | 斗(3) 太5:15; 可4:21; 路11:33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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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節彙編 (G3426) |
出現次數: |
總共(3); 太(1); 可(1); 路(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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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 5:15 |
人點燈(而)也不能將其放在(那)斗底下,乃是放在(那)燈臺上,就照亮所有在這家中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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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 4:21 |
他又對他們說,人若拿(那)燈來,豈是要放在(那)斗底下,或(那)床底下?不是要放在(那)燈臺上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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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 11:33 |
沒有人點燈放在地窖[或:隱祕處]裏,也不放在那斗底下,乃是在燈臺上,使那些進來的人得見那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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