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.音譯: |
z»thma 色帖馬 |
詞類.次: |
名詞 5 |
原文字根: |
尋求(果效) |
字義溯源: |
搜查,訊問,辯論,爭辯,爭論;源自(2212*=尋求). |
譯字彙編: |
1) | 辯論(3) 徒15:2; 徒23:29; 徒26:3; | 2) | 爭辯(1) 徒25:19; | 3) | 所爭論的(1) 徒18:15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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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節彙編 (G2213) |
出現次數: |
總共(5); 徒(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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徒 15:2 |
(那)保羅和(那)巴拿巴與他們之間就起了不小的分爭與辯論,他們定規保羅和巴拿巴及他們當中其他幾個人,為這個辯論[或:問題],上耶路撒冷去,見那些使徒和長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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徒 18:15 |
但所爭論的,若是關乎言語和名稱,與關乎你們的律法,你們自己看罷;這些事我是不願意審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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徒 23:29 |
我查知他被控告,是因他們律法的辯論,並沒有該死或有捆綁的罪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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徒 25:19 |
他們對他有的爭辯,不過是一些關於(那)自己敬鬼神的事,以及關於一個已死的耶穌,(那)保羅卻斷言他是活著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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徒 26:3 |
尤其你是對(那些)猶太人一切的規矩和辯論都熟悉;所以懇求耐心聽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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