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.音譯: |
¢pologšomai 阿坡-羅給哦買 |
詞類.次: |
動詞 10 |
原文字根: |
從-放置(說) |
字義溯源: |
分訴,為自己辯護,以為是;由(0575*=從,出,離)與(3056=話)組成;而3056出自(3004*=陳述). |
譯字彙編: |
1) | 分訴(7) 路12:11; 徒19:33; 徒25:8; 徒26:1; 徒26:2; 徒26:24; 羅2:15; | 2) | 我們...分訴(1) 林後12:19; | 3) | 去分訴(1) 路21:14; | 4) | 我...分訴(1) 徒24:10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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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節彙編 (G0626) |
出現次數: |
總共(10); 路(2); 徒(6); 羅(1); 林後(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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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 12:11 |
然而當他們帶你們到(那些)會堂,並(那些)官吏,和(那些)有權柄的人面前,不要思慮如何或怎麼分訴,或怎麼說話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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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 21:14 |
所以在你們的(那些)心中要定意,不要預先思想去分訴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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徒 19:33 |
有人把亞力山大帶到[或用:4822]那群眾中,那些猶太人把他推向前,於是(那)亞力山大擺(那)手,要向那百姓分訴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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徒 24:10 |
那巡撫點頭要他說話,(那)保羅就回答說,我知道你在這個國裏斷事[或:執法]已屬多年,我樂意為自己那些事分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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徒 25:8 |
(那)保羅分訴說,我既沒有在(那些)猶太人的律法上,也沒有在那殿上,亦沒有對該撒[皇帝]干犯了甚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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徒 26:1 |
亞基帕便對(那)保羅說,准你為自己辯明[或:說話],於是(那)保羅伸(那)手分訴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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徒 26:2 |
亞基帕王阿,關於我被猶太人所控告一切事,今日得以在你面前分訴,我自以為萬幸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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徒 26:24 |
當他分訴這些事,(那)非斯都(那)大聲說,保羅,你瘋了罷;那些太大的學問使你變成瘋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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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 2:15 |
這乃顯出(那)律法的功用,刻[或:寫]在他們的(那些)心中,他們的(那)良心同作見證,那些思念也互相較量,或控告或分訴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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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後 12:19 |
你們還在想,我們在向你們分訴?我們在基督裏在神面前說話;親愛的,其實這(些)一切是為你們的造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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